王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颅脑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公安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将王某及承保王某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王某、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4.5万元。一审法院根据案涉事故责任划分及保险情况,判令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74万余元,由王某赔偿约1000元。一审宣判后,某保险公司提起上诉。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
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我在福建主持了一起公开听证申诉案件,清华法学院的张建伟教授作为听证员参与、有力支持了这次听证。这起听证案件的效果很好,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是一起涉及定性上是商业欺诈还是刑事诈骗的当事人申诉案件。申诉人坚持主张起诉欺诈人,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证据还不够充分,当事人便从基层检察院一直申诉至最高检。我作为主持人到福建主持公开听证,在各方面的支持配合下,做到了案结事了,当事人双方各自尽到了法定义务,企业重新恢复活力。如果这起案件在基层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诉决定时就进行公开听证,可能就避免了当事人踏上为期三年的申诉之路。由此,公开听证的必要性充分凸显,该制度的优越性也充分显现。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
从飞行器的能力来讲,空天往返、可重复使用是其重要特性。“昊龙”货运航天飞机的定位是为我国空间站提供低成本、可持续、方便快捷的运输服务。该飞行器通过多次重复使用,将大幅度降低全寿命周期使用成本,结合飞行器规模小、任务保障灵活性强的特点,可实现低成本高频次发射。此外,“昊龙”货运航天飞机属于带翼飞行器,独创机翼整体折叠技术,超大的机动能力使其拥有同等条件下更多的返回机会、更宽的再入窗口,可将物资从空间以水平着陆的方式带回机场跑道。随着“昊龙”货运航天飞机研制工作的深入推进,这些技术优势将不断强化我国和平进入空间、利用空间、探索空间的能力。《厦门航空关于马尼拉-厦门航线有关经营事项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