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道理、学理、哲理、法理,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中彰显强大实践伟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对坚持依宪立法,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以及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等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具体程序、制度机制都提出明确要求,为宪法学研究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推进学术创新、形成新的知识增长点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多方参与、协同共治”是第一师阿拉尔市在乡村治理中的新实践。借助“一连一室”平台,将人民调解室、法官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一体规划建设,联动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访前调解,着力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部门联动多元化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通过全过程联动、全方位联动、全要素联动,实现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前端化解、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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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为目标,巩固互联互通合作基础,拓展国际合作新空间”“要稳妥开展健康、绿色、数字、创新等新领域合作,培育合作新增长点”。《》